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QQ及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
发布人:机电学院  发布时间:2018-12-21   浏览次数:340

为了方便与教师及学生之间的联系、沟通及交流,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建立QQ及微信等工作群(下简称工作群)。为了工作群的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工作群建立程序

学院及各部门建立工作群应向主管院领导提出建群申请,主管院领导提请院务会讨论,院务会讨论通过后各部门方可建立工作群并向学院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群管理员设置

1、部门主管负责创建工作群,根据需要部门主管可委托相关工作人员创建工作群。

2、各部门主管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群管理员。

三、工作群成员组成

1、学院在职员工、学院聘请教师和学院学生根据需要可申请加入工作群。

2、群管理员负责审核入群申请,审查通过后才能成为群成员。

四、工作群成员守则

1、群成员在入群后应立即将群名片修改为“单位名称+姓名”的形式。

2、群成员应时常主动关注群公告,通过群交流工作。

3、严禁在工作群上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4、严禁恶意刷屏,影响他人交流,严禁在工作群内发布商业广告和不健康的信息,严禁在群内发送盗号网站和传播病毒的网站链接。

5、在发表或转发的文章或图片中,不得含有影射攻击党或国家领导人的内容。

6、不得发布反动政治言论,禁止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7、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

五、工作群管理员职责

1、管理员负责添加及清理群成员,群名片非真实姓名的应督促其改成“单位名称+姓名”形式,否则将其清理出群。

2、管理员应及时发布学院工作公告及相关通知,回复业务咨询。

3、管理员应维护好群内秩序,正确引导群成员参与讨论,热心回答和积极帮助群成员解决问题。

4、管理员应巡查群成员在群内的发言,发现有违规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禁言、清理出群的处理。

5、管理员负责保证虚拟空间账号与物理空间人物的真实对应关系,禁止任何转让账号和登录口令的行为。

  

东华理工大学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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