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江西金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发布人:机电学院  发布时间:2018-06-19   浏览次数:200

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高校):东华理工大学机电学院


乙方(企业):江西金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东华理工大学机电学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 

联系方式: 0791-83879172

乙方:江西省金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188

联系方式:0791-88657482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学校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企业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互认挂牌、就业推荐、员工培训合作  

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东华理工大学教学与科研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江西金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  

2.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3.作为乙方的人力资源培养基地,甲方应利用大学的软、硬件教学资源,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包括各类员工职业培训、技能考证等在内的人才培训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为甲方相应制订各专业培养目标,审订合作各专业培训计划、员工培养计划提供依据。  

5.双方将定期(每季度一次)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如遇突发情况,双方将及时联系并加以解决。  

(二)员工培训、订单培养合作 

1.双方共同合作,在机械、电子、自动化、材料、生物技术等相关专业中,根据乙方企业发展状况、生产经营规模或投资领域的变化等情况,为乙方定向培养、定时培训专业人才,并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养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  

2.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乙方应投入一定的办学资源。如在甲方投资建设专门化的模拟生产线,满足高校学生的实践操作需要;推荐企业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承担高校学生的部分教学任务;积极为高校学生到企业实践创造条件,以使高校学生快速适应企业的需求;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等。  

3.甲方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培养质量。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4.乙方选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甲方客座讲师、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科技开发、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三)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合作  

1.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高等教育教学计划要求,每年选派一定数量、专业的学生到乙方进行实习,具体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乙方作为甲方学生的实习单位,同时也是甲方的校外实训基地,应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方面的需求。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紧密、长效的合作机制。    

3.甲、乙双方应从符合教学规律、切合企业实际、适应企业生产周期的角度,制订学生实习期间的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以保证实习期间工、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甲方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指导教师老师必须定期下企业协助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各项工作;乙方应为实习学生制订可行的实习计划,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4.乙方为甲方学生实习提供相应的实习方便。实习期间企业与实习学生不构成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务关系。  

5.甲方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同时不得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非因乙方过错责任,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反之亦然。实习结束,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7.甲方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乙方和实习生之间的关系。  

(四)教学、科研及产学合作  

1.甲方聘请乙方相关专业的中高层领导为高校的客座讲师,进行企业文化与管理实务的系列讲座,并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工作。  

2.乙方聘请甲方高层(专家教授或院系领导)担任乙方企业发展顾问,并定期进行系列讲座。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确定实习基地的名称和牌匾的制作,并负责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乙方的社会知名度。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每次实习的详细方案,并提前一个月与乙方协商,共同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3.实习学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4. 实习学生如因故意或过失违法、违规、违章等问题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5. 优先安排乙方职工的业务进修,外语培训和职业培训。

6. 按照乙方提出的订单式培养方案,积极推荐并培养乙方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7. 为从乙方聘请的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8.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优先并择优推荐毕业生。

(二)乙方 

1.充分利用企业的行业优势和影响,根据自身需求为甲方提供实习。

2.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实习生提供生活便利。

3. 在学生实习期间,要加强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实习期满后,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做出书面鉴定对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并提供给甲方。

4. 学生在实习期过程中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 按照甲方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实习生的指导老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6.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并接受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

四、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平等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实习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解决。

五、其他情况

1. 如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或授权)人:                 代表(或授权)人: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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