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²事件: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时间:1953年12月31日 地点:北京)
² 详情: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在亚非会议上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改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得到了印方的赞同,并写入了1954年4月29日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
² 意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辟体现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适用于各种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体量规模国家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当今世界一系列国际组织和国际文件所采纳,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同和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力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髓,就是所有国家主权一律平等,反对任何国家垄断国际事务。这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独立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成为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联合自强的旗帜,加深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相互理解和信任,促进了南南合作,也推动了南北关系改善和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摒弃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壮大了反帝反殖力量,加速了殖民体系崩溃瓦解。在东西方冷战对峙的大背景下,所谓“大家庭”、“集团政治”、“势力范围”等方式都没有处理好国与国关系,反而带来了矛盾、激化了局势。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和平解决国家间历史遗留问题及国际争端开辟了崭新道路。
² 事件:中国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参加日内瓦会议(时间:1954年4月26日至7月21日 地点:日内瓦)
² 详情:日内瓦会议是1954年4月26日至7月21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国际会议。1954年2月18日,苏、美、英、法四国外长在柏林会议达成协议,建议在日内瓦召开由中、苏、美、英、法以及有关国家参加的会议,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会议分为两部分,交叉进行。4月26日至6月25日,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
² 意义:日内瓦会议是中国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地位和身份参加讨论重大国际问题的会议,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代表团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国际力量,为会议达成协议做出了重大贡献。这次会议实现了印度支那的和平,确保了中国南部边境地区的相对稳定,明显改善了中英关系,架起中美沟通的桥梁。日内瓦会议对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关系、中国与印度支那的关系、中国的对外政策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² 事件:四个现代化(时间:1954年 地点:全国)
² 详情:四个现代化即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明确的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的任务,1964年底到1965年初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并宣布: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今后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是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
² 意义:四个现代化是建立在对“现代化”一词的理解基础之上的,而现代化主要是指现代以来一种社会和文化变迁的现象,其含义比较广泛。在经济学意义上,基本等同于工业化和资本化,强调时间与空间的分离、货币的形成和专家系统的建立,以及这些机制背后的信任机制的建立 。而随着人们对现代化弊端的反思,那种将现代化与发展和进步予以等同的看法是有问题的。现代化存在内在的弊端,如对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资本对劳动的过度强势等。有基于此,才有后现代理论的出现,才有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² 事件: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时间:1954年9月15日 地点:北京)
² 详情: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9月15日的开幕式由毛泽东主持,出席代表1141人。
² 意义:大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