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2024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者:徐海岩发布时间:2025-04-21浏览次数:10

为做好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流、分段培养工作,按照江西省综合改革精神与实施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根据机电院字[2017]14号文件精神,制定2024级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1.“以生为本”原则。二次分流、分段培养以满足学生个性发展。

2.“遵循志愿,成绩优先”原则。通过对学生学业成绩的综合评定,确定分流顺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审议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和分流通过学生名单。

组长:汪志成、徐鹏程

副组长:陈志新、李跃忠、邓文娟,马善农

成员:陈锐、张明智、王怀平、王兰、金珊、孙坤、曹杰、

彭新村、万佳琪

三、分流范围及条件

(一)专业范围

专业分流的范围为当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中公布的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校生,依据自愿原则,参加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流。

  1. 学生基本素质条件

在分流专业范围内,参加分流的学生还需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遵纪守法,上进心强,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无明显残疾;行为规范,仪表端正。

3.语言表达能力好,口齿清楚,条理性强。

四、分流办法

(一)分流标准

根据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设置情况,对分流范围内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成绩的综合评定。在本科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根据第一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40的学生按个人志愿挑选专业,其他学生依据综合测评成绩和个人志愿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分流;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时,参考学生学业成绩,专业计划人数录满为止。

(二)分流程序

1.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卓越班学生选拔

1)班级人数:30

2)选拔条件:

除满足以上学生基本素质条件外,进入卓越计划班学生,不得以考研或考公务员等理由不参加卓越计划的教学安排。

3) 选拔程序

学生预报名,结合学生学业成绩预录35人,学业成绩排名前25人直接予以录取、后10人由电子工程系组织人员进行面试,根据结果予以录取5

4) 结果公示

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拟定卓越计划班学生名单,经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全院公示。

2.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其它班级学生分流

1) 专业申报

由学院组织符合分流条件的学生报名,并计算参加分流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在院内公示。

 “综合测评成绩”由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学生学业成绩

和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平均值×80%+综合素质成绩×20%

2) 组织分流

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和个人志愿,采取集中分流的方式。

3) 结果公示

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拟定各专业学生名单经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全院公示。

4)反馈渠道

专业学生对专业分流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及时向学院分流工作小组反馈,反馈联系人:班主任、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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